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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的“三农”问题不断增加
发布时间:2021-11-03
金融服务的“三农”问题不断增加
截至9月末,新疆涉农贷款余额为9505.5亿韩元,同比增长11.6%,高于全区各贷款平均增长率0.7%,为巩固扶贫攻防战成果与农村振兴的有效联系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2021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自治区党委、农务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1个部门出台了《关于新疆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6个专门文件,完善了扩大重点领域支持、加强银谈合作等政策支持框架,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我们将很好地执行过渡时期援助政策,对2020年及以前发放的扶贫再贷款按规定延期,充分利用农业用地小额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农业相关领域的信贷投入。截至9月末,全江扶贫再贷款余额为108.3亿韩元,同比增长21.8%。”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局长孙东说。
新疆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扶贫人口小额贷款政策,发挥“三级年审”、“五人联检”等现有工作机制的优势,继续支持贫困人口和边缘易受贫困人口全额利息的贫困人口小额贷款。截至7月末,新疆贫困人口小额贷款余额104.5亿韩元摆脱贫困,惠及29.5万户。
“我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的执行力度,重点对创业就业、学生学校等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孙东说。截至9月末,新疆创业抵押贷款余额为35.4亿韩元,同比增长46.2%,高于全区各贷款平均增长率35.3%。
针对“三农”领域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新疆金融机构不断丰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网上宗权担保贷款、生畜担保贷款等。创新了“棉花价格保险期货”风险分担和“政府银行支持强”三位一体等,提高了贷款的可能性。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分行也将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巩固基础薄弱、扶贫,选择业绩比较重的和田地区民风县、莆田县,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发挥金融机构金融融地先导作用,帮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手东表示,下一阶段新疆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夯实农村振兴金融土壤,继续加强金融资源对农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以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为中心,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质量。